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杨云甫
时间:2022-12-09 09:53:15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消防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消防工作实际,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现依法向社会公布。
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一)轻微不罚
(二)首违免罚
(三)无主观过错不罚
(四)法定不罚
二、不予行政强制清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原则上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