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定州融媒
责编:王昆
时间:2022-08-16 12:56:06
近年来
随着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
噪声污染日益成为
社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遇到噪声污染怎么办?
别急
《定州市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来啦!
该《方案》从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强化噪声源头管控
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提升噪声监测管理能力等方面
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并进一步明确了
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单位
细化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并定期开展噪声污染自行监测,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制定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监督其按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查处工业园区企业厂界超标扰民行为,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全面达标。(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过程中,落实国家规定限值,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工程项目;严格处罚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施工)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证明文件、施工时段和期限、减振降噪措施、投诉渠道和监督电话等信息。(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设立禁鸣标志,在敏感路段增设“声呐雷达”违禁鸣笛自动抓拍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禁鸣、限行、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机动车流量、速度、类型等,建设声屏障或者其他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对噪声敏感区域内道路的维护和保养,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敏感道路,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完善道路声屏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使用空调器、油烟净化器、锅炉等设施设备的企业要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居民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合理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依法查处商业经营活动中持续反复发出噪声的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集会、体育锻炼活动;在家庭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娱乐锻炼、饲养宠物等产生的噪声。规范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中进行装修的行为。持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确保中、高考等特殊活动期间,考生拥有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接下来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
强化噪声监管
扎实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持续优化改善声环境质量
全力提升人民群众
环境获得感、满意度
如果你在生活中
被噪音污染折磨
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工业噪声污染:可拨打12369投诉。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交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4062956
市交通运输局:1232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332911
市教育局:210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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