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周五)限号提示

来源:河北交通广播

责编:赵晓欢

时间:2023-03-24 07:59:44

2023年3月24日(周五)限号提示

廊坊市、沧州市(黄骅市除外)、保定市、秦皇岛市:限行尾号 4 和 9。
石家庄、邢台、邯郸、唐山、衡水、承德、张家口、辛集、定州、沧州黄骅市:目前不限号。
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  4 和 9。



目前,下列城市已发布恢复限号通知,除此之外,其他城市暂未发布恢复通知,请及时关注,有最新消息我们将及时发布。


【北京限行】

自2月13日(星期一)起,北京恢复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即尾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当前尾号限行周期为2023年1月2日至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天津限行】

据天津交警最新消息,为服务保障全市社会生产生活和群众交通出行,2月13日起,天津市恢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限行措施。

【廊坊限行】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减轻城区交通压力,经研究决定,自2月13日起,廊坊市全市范围内恢复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恢复限号后:2023年2月13日至4月2日,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保定限号信息】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保定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2月13日至4月2日,保定市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恢复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
具体规则为: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每日的限行时间为7:00-19:00 时。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各县(市、区 )、开发区可参照本通告制定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限行规定。


【沧州限行信息】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减轻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13日起沧州中心城区恢复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行时段。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限行区域。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5和0,星期二限行1和6,星期三限行2和7,星期四限行3和8,星期五限行4和9。2023年4月3日以后,限行车牌尾号与北京市同步轮换。


注:

1、石家庄、秦皇岛、保定、定州限行时间为7:00-19:00;唐山、廊坊、沧州、邯郸、北京限行时间为7:00-20:00;

2、河北限号城市除廊坊外,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廊坊、北京、天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3、各地具体限行措施,可进入河北交通广播官方微信,点击左下角“992服务”中的“限行措施”详细查询;

4、限行城市下辖各县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为准。

5、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992节目和微信也会及时发布,敬请锁定关注。




石家庄市区道路通行管理通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货车在市区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公通字〔2022〕17号)要求,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21年12月9日发布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将原《通告》中第一条第二项:国VI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国VI排放标准重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5时至23时限制通行二环路(不含)至三环路之间道路。调整为:国VI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国VI排放标准重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二环路(不含)至三环路之间道路。

    二、将原《通告》中第二条第二项: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5时至23时限制通行二环路 (不含)至三环路之间道路。调整为: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内高架桥及快速路主路;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三环路以内除高架桥及快速路主路以外道路。

    其他事项仍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关于复兴大街北三环道路市政化改造期间

    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实行

    临时绕行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复兴大街、北三环市政化改造期间道路通行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决定对施工路段及进出口连接线通行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实行临时绕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绕行时间:自2022年8月7日起至施工结束。

    二、施工及连接线路段

    1.复兴大街(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路段、栾城出入口至G308连接线路段;

    2.北三环(石家庄西收费站至东三环北五女互通)路段、东三环北五女互通至石家庄东收费站的启程路连接线路段、北三环石清路出入口至石清路连接线路段;

    3.上述路段的进出口匝道。

    三、绕行过境路线

    高速公路绕行路线:京港澳高速、青银高速、西柏坡高速、津石高速、京昆高速、北绕城高速。

    国省干道绕行路线:G234(京赞线)、S203(无繁线)、G338(正港线)、X060(井元线)、S337(衡井线)、S204(新赵线)、G515(定浚线)。

    四、煤炭运输车辆绕行过境通道

    北部运输通道:石家庄市域北部由山西北部、保定西部方向的中重型货运车辆,可利用省交通厅统一确定的煤炭运输车辆辅助通道S203(无繁线)和G338(正港线),经行唐、新乐、无极、深泽过境去往黄骅港方向。

    南部运输通道:石家庄市域南部昔阳方向中重型货运车辆可利用省交通厅统一确定的煤炭运输车辆辅助通道G339(滨榆线)过境通行。

    五、对确需进入市区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根据2021年12月9日发布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办理电子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通行施工路段的车辆,按提示标志限速通行。

    七、原规定与此通告不一致的,以此通告为准。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通行管理,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证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贯彻落实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时代交通出行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石家庄市市区道路通行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规定

    (一)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不含国VI排放标准、新能源汽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

    (二)2023年1月9日起调整为:国VI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国VI排放标准重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二环路(不含)至三环路之间道路。

    (三)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新能源重型专项作业车,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9时至17时、19时至次日7时限制通行裕华路(东二环至西二环)、中山路(东二环至西二环)、维明街、青园街、城市高架路。

    (四)外埠过境重型载货汽车需绕行高速公路或国省干道。

    高速公路绕行路线:京港澳高速、青银高速、西柏坡高速、津石高速、京昆高速、北绕城高速;国省干道绕行路线:G338(海天线)、G234(兴阳线)、S204(新赵线)、S392(衡井线)。

    二、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规定

    (一)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二)2023年1月9日起调整为: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内高架桥及快速路主路;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三环路以内除高架桥及快速路主路以外道路。


    (三)新能源中型载货汽车、新能源中型专项作业车,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9时至17时、19时至次日7时限制通行裕华路(东二环至西二环)、中山路(东二环至西二环)、维明街、青园街、城市高架路。

    三、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微型、轻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规定

    (一)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微型、轻型专项作业车(含新能源汽车),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微型、轻型专项作业车(不含新能源汽车),每天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限制通行以下道路: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复兴大街)。

    四、大型、中型载客汽车通行规定

    (一)大型、中型载客汽车,全天限制通行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复兴大街)。

    (二)外埠过境大型载客汽车需绕行高速公路或国省干道。

    高速公路绕行路线:京港澳高速、青银高速、西柏坡高速、津石高速、京昆高速、北绕城高速;国省干道绕行路线:G338(海天线)、G234(兴阳线)、S204(新赵线)、S392(衡井线)。

    五、摩托车通行规定

    (一)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动两、三轮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行业类保障民生车辆(如邮政快递、送水、送气、送奶等),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四统一”(统一型号尺寸、统一颜色标识、统一编码编号、统一持证上岗),在过渡期内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二)对在用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5 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电机额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并悬挂临时号牌,在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

    (三)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六、公交专用道管理规定

    (一)市区公交专用道设置时间为每天7时至9时、 17时至19时。

    (二)在公交专用道设置时间内,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通勤班车、出租车、校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以及10座(含)以上车辆可在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其它车辆禁止驶入。

    (三)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社会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

    七、教练车、通勤班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通行规定

    (一)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在道路上从事教学活动。

    (二)通勤班车按照指定的通行路线通行和站点停靠,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和乱设站点。

    (三)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全天限制通行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八、对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办理通行证途径:“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sjzhgajj)→微警务→交管便民一网通→通行证业务办理或登陆“交管12123”APP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主城区对重型货车
    实施限行绕行的通告

    2021年9月28日起,我市绕城高速内收费站撤销,交通路网功能得到极大优化提升,绕城高速以内原新元、石太、石黄高速的市政化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市区道路交通良好秩序,方便市民出行,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市主城区(三环路及以内)对重型货车实施限行绕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重型货车(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主路、辅路)。

    二、禁止重型货车(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

    三、对于确需进入市主城区的涉及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保障城市运行的重型货车,继续实行通行证管理。办理通行证途径:“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sjzhgajj)→微警务→交管便民一网通→通行证业务办理→黄牌照货车通行证办理。

    四、外埠过境重型货车需绕行高速公路或国省干道。

    高速公路绕行路线:京港澳高速、青银高速、西柏坡高速、津石高速、京昆高速、北绕城高速;国省干道绕行路线:G338(海天线)、G234(兴阳线)、S204(新赵线)、S392(衡井线)。

    五、本通告所指三环路中的北三环是原石太高速、石黄高速(南新城至北五女段)。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市主城区限行区域行驶的重型货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重型货车限行绕行明白纸


    2021年11月3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市主城区对重型货车实施限行绕行的通告》,决定在市主城区(三环路及以内)对部分重型货车实施限行绕行措施。

    (点击链接查询:石家庄市主城区重型货车禁行!含三环主辅路!

    为方便广大司机朋友理解限行绕行政策,石家庄公安交警对《通告》中涉及的交管业务进行以下解读。

    一、什么是重型货车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12吨)的载货汽车。

    二、重型货车限行路线

    禁止重型货车(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北三环是原石太高速、石黄高速(南新城至北五女段)。

    三、重型货车如何绕行

    外埠过境重型货车需绕行高速公路或国省干道;市域内重型货车就近上高速公路绕行。

    高速公路绕行路线:京港澳高速、青银高速、西柏坡高速、津石高速、京昆高速、北绕城高速;国省干道绕行路线:G338(海天线)、G234(兴阳线)、S204(新赵线)、S392(衡井线)。

    四、确需进入主城区的重型货车如何办理通行证

    对于确需进入市主城区的涉及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保障城市运行的重型货车,继续实行通行证管理。办理通行证途径:“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交管便民一网通→通行证业务办理→黄牌照货车通行证办理。

    五、如何界定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保障城市运行车辆

    (一)应急抢险车辆。电力、燃气、城市给排水、道路救援、突发公共安全等工程抢险车辆。

    (二)城市民生需求车辆。专门运输米面油、肉蛋奶、瓜果蔬菜等民生保障物资的车辆

    (三)保障城市运行车辆。环卫清扫、洒水、生活垃圾运输车,邮政、物流快递运输车,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煤炭等能源物资运输车,以及园林绿化等民生工程用车。

    六、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重型货车通行规定

    (一)新能源重型货车

    在平峰时段(9:00-17:00,19:00-次日7:00),允许通行二环路(不含主路)以内道路(裕华路、中山路、维明街、青园街、城市高架路、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除外),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二)国VI排放标准重型货车

    允许全天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在23:00-次日5:00时段允许通行二环路(不含)以外道路。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河北省各地市限行具体通告
    石家庄市限号规则

    一、限行时间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对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车牌尾号轮流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车牌尾号规定。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 100元。

    点击链接→

    保定市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廊坊市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沧州市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秦皇岛市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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