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范岩炎
时间:2026-04-01 08:28:55
长期使用清洁剂导致手部湿疹,能算职业病吗?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接下来,请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周利川律师教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利川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那么,长期使用清洁剂导致手部湿疹是否能算职业病呢?
首先我们要看你是否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果是个人劳务雇佣关系,那可能无法认定为职业病。我们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雇主未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存在过错,那么我们可以根据雇主的过错程度,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因为职业活动长期接触清洁剂导致手部失疹,那么我们可以携带相关的医疗诊断病例以及工作职业情况说明,例如岗位内容接触时间接触何种清洁剂等,可以通过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一个专业的诊断,看是否符合职业病分类的类别。如果认定为职业病,那么我们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我们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编辑:孙璇、毕秀娟
责编:范岩炎
编审:侯亚军
监制:刘 军
终审:边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