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李斌
时间:2026-03-31 12:50:48
相声从诞生开始,出于保护行业、保护艺人的目的,借鉴京剧的班社模式,形成了独特的拜师学艺制度,这种制度在今天看来带有强烈的封建意识。
京剧的班,是指演出单位;社,则是教育单位。班社,同时承担了演出和育人两项功能。相声也借鉴了这种制度。早期相声的师徒关系,颇为冷酷无情。比如师徒之间签订的契约条款写明:“学徒期间,徒弟投河觅井,天灾病业,师徒两家,各自安命。如不尊师训,寻衅滋事,打死勿论。”也就是师父不需要对徒弟的死活负责。而且,这些“卖身契”一样的契约中也往往会约定,师父可以任意使唤徒弟做家务劳动,比如看孩子、洗衣服、做饭等。
直到上世纪30年代,这种契约才逐渐废止,但是仍有下面这样的“规矩”:第一、学徒期间和出师两年后的收入全部归师父所有;第二、“三节两寿”——春节、五月节、八月节、师父的生日、师娘的生日要给送礼;第三、师父去世以后,徒弟要料理师父的后事。
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旧社会师徒关系逐渐被废除。比如马季就要求姜昆、冯巩等人不喊自己“师父”,而是叫“马季老师”。一直到马季去世以后,姜昆等依然喊“马季老师”,而非“师父”。新中国成立之初这种变化的发生,和院团制建立有必然的关系。师父是院团演员,徒弟通过参加学员班也成为院团的演员。成名的师父虽然能给徒弟带来更好的机会,但徒弟的基本生活还是由院团提供保障,师徒间的人身依附关系自然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