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纪婧
时间:2026-08-08 19:21:53
坊友们看过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吗?
因为戳中职场痛点,该剧引发关注
全网播放量达2.6亿
剧中AI主角方桃子
剧播后搭建独立社交账号
持续更新生活化vlog
一个月内积累数十万粉丝
完成从短剧角色到独立虚拟艺人的转型
“AI短剧女主60秒广告报价25万8”
的词条也登上了热搜

不过近日,记者注意到
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
女主角“方桃子”
抖音主页上的美瞳广告视频已下架
此前,“方桃子”因发布美瞳产品广告
引发广泛争议
在8月初发布的一条商业推广视频中,“方桃子”口播该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做了高光定轴,眨眼不偏移”,以剧情种草的形式推广产品。

视频播出后大量网友提出
AI虚拟人没有真实的眼睛
根本无法试戴美瞳
不可能拥有
“佩戴一天很舒服”的真实体验
那这种代言到底违不违法?
出了问题谁担责?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广告法所指的广告代言人须为民事主体。“方桃子”只是利用AI技术生成的虚拟数字形象,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但“不是代言人”不代表这么做广告就合法。“方桃子”的美瞳种草视频,在消费者感知中就是在推荐产品,做代言人做的事。体验感是专属于人类的,AI演员没有体验能力,分享的“舒服”感受也并不存在。它只是播报人类写好的产品使用感受文案。至于这个体验人到底是谁、是否真的体验,消费者无从得知,更无从考证。
广告法明确规定,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目的就是让代言人基于真实体验作出推荐,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没有真实体验,却能用第一人称虚构体验,这等于“未使用不得代言”这条保护消费者的防线,被技术的拟人化效果绕过去了。
相关专家表示,AI艺人以虚拟身份进行推荐,实质上绕过了真人代言的法律约束,也暴露出现行法规在应对AI营销新形态时的滞后性。法律人士建议对虚拟人代言广告进一步规范,同时提醒公众增强鉴别意识,注意查看视频画面是否标注内容由AI生成,避免被虚假广告误导。

此外,AI演员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意味着没人负责。其背后的运营公司、广告主、广告发布者,都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也是为AI演员把关广告内容的责任人,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能接什么广告、不能做什么宣传,至少AI演员背后的“真人”要有合法合理的判断。
当然,对于AI演员做广告,也不能“一竿子打死”。网友们对“方桃子”的关注恰恰证明其商业价值。广告内容合法性与是不是虚拟人无关,与广告内容是不是真实有关。根据AI形象的不同特征,为AI演员划分出法律框架内适宜做广告的领域,才能帮助它找到健康发展的赛道。比如,AI演员可以通过讲解产品参数、功能,向消费者展示产品性能、使用方法,而不必强行虚构“亲测有效”等真人体验内容。

法律并不排斥技术
但技术也绝不能绕过法律
恪守广告真实性的底线
对虚拟人和真人的要求都是一致的
来源:BRTV新闻、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