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邓金澳
时间:2024-06-23 14: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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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年的等待,邢台市广宗县的王先生终于在今年五月成功办理了期待已久的房产证。这本代表着房屋产权的证书,不仅是对他辛勤付出的肯定,更是他未来安稳生活的保障。然而,就在办下房产证的喜悦之余,王先生给我们拨打了电话说需要我们帮忙,到底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自己2018年购买的,开发商在去年开始统一办房产证,今年排到了自己。自己通过微信给对方发去了16700元,5月27号房产证就办了下来。之后对方给了自己一个房产证,一个契税发票,15天后对方把维修基金发票也交给自己。但这两个发票加起来一共才7049元。自己转了16700元,那剩下的9650元,花在了哪里呢?
王先生表示,因为他身体不方便的原因,所以就希望能委托记者帮他弄清楚这件事情,看看这钱到底是花在了哪,由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始终没有接电话,于是记者来到了邢台市广宗县住建局了解情况。
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开发商,随后记者赶到石家庄与开发商负责办理房产证的焦经理见面,焦经理拿出了一部分的费用说明。
焦经理表示因为房子当初是开发商抵债给了建筑商,而王先生是从建筑商手中购买的房子,所以还有一部分钱其实是更名费用,这部分无法开具发票。在记者的调解下焦经理答应了明天去找王先生把这些费用问题解释清楚。
费用问题弄清楚了以后,王先生心里仍然是有疑问,就是这个更名费到底该不该收,收了以后是否应该开具发票呢?我们也帮忙咨询了高和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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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和平
关于开发商收取更名费,我们首先强调一点,收了费就应该开票,至于开发商能不能开出发票,那是你的问题。如果收费不开票,那么就可能涉及到逃税的问题,这是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那么第二个问题,开发商有没有权利收取更名费?首先我们说开发商把这个房屋卖给张三,那么是他跟张三构成了一个合同关系,那么张三想把履行主体变更为李四,也就是说把这个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李四,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是要征得合同的另一方,也就是我们的开发商同意。如果开发商以此说同意,但是你得给我这加点钱,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如果不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开发商有权拒绝更名,同时你也有权拒绝交付费用。我们要强调一点,法律不禁止开发商收取我们所谓的更名费,也就是说不限制的,对于我们的企业和自然人来说,原则上都可以实施,但是实施也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合理合法的原则。如果我们认为开发商收费可能存在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赵恺月 董建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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