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石家庄老字号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商务

责编:杜玉婷

时间:2025-08-01 19:48

石家庄市商务局等3部门

关于开展2025年石家庄老字号认定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石家庄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市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石家庄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一批石家庄老字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加强老字号认定工作的宣传动员,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创建、优中择优、动态管理”原则,指导意向企业按要求填报、完善申报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石家庄老字号。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及各县(市、区)初审(7月28日—8月31日)。意向申报企业依据《石家庄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参考《石家庄老字号评价评分表》,填写《石家庄老字号申报书》,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报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企业申报材料需按照统一版式分别进行装订成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商标所属等内容信息真实性,申报资料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规范,审核填报信息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并出具审核意见。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函及企业申报资料(纸制版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报市商务局。

2.综合评审(9月1日—9月20日)。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市商联会、专家,对各县(市、区)进入评审环节的企业进行集中评审(部分企业需现场核查),结合实际对有关内容进行实地勘验,提出2025年石家庄老字号拟推荐认定名单。

3.研究确定(9月21日—10月15日)。对通过的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组会研究,印发文件公布正式名单。市商务局依据《石家庄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授予其石家庄老字号牌匾及标识使用权。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石家庄老字号认定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有关标准和要求,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帮助企业守正创新发展,助力我市老字号品牌建设。

(二)求真务实。各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评审认定工作,提供的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务必完整、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情况的企业,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三)严明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机构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机收费、徇私舞弊,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时刻维护老字号品牌的公信力。

 

联系人:冯  鹏

电  话:86689492  

   

附件:

         附件1 石家庄老字号申报书.docx

                附件2 石家庄老字号评价评分表.docx

                附件3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docx

 

 

 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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