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河北
责编:知河北
时间:2021-01-06 08:37:44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采取互联网和人工窗口预约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采取互联网和人工窗口预约办理
车驾管业务的公告
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自2021年1月6日起,全市所有车驾管业务采取互联网线上和人工窗口预约2种方式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大力倡导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车驾管业务,确保当天申请、当天办结、邮政寄达。凡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原则上人工窗口不予受理。
1、机动车业务13项
♢ 新车注册登记预选机动车牌号
♢ 本地二手车过户预选号牌
♢ 异地转(迁)入预选号牌
♢ 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
♢ 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个人名下)
♢ 申领免检标志
♢ 补领机动车号牌(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
♢ 换领机动车号牌(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
♢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个人名下)
♢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个人名下)
♢ 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个人名下)
♢ 临时号牌申领(个人名下的新购车辆)
♢ 电子化转籍申请
2、驾驶证业务9项
♢ 期满换证
♢ 遗失补证
♢ 损毁换证
♢ 超龄换证
♢ 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
♢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延期驾驶证审验
♢ 延期换领驾驶证
♢ 网上审验教育
3、违法处理业务2项
♢ 违法处理
♢ 罚款缴纳
4、特色服务1项
♢ 一键挪车(交管12123)
通过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
1、机动车业务11项
♢ 注册登记
♢ 转移登记
♢ 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 变更登记
♢ 超限临牌核发
♢ 机动车电子化转籍
♢ 补换领号牌(单位小型车号牌和所有大型车号牌)
♢ 使用性质租赁车辆业务
♢ 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
♢核发机动车年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上线检验)
2、驾驶人业务8项
♢ 驾驶证转入
♢ 军警换证(只受理暂不约考)
♢ 外籍换证(只受理暂不约考)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驾驶证降级
♢ 取消考试
♢ 退办驾校
♢ 变更考试地
实行提前预约、属地管辖的模式,经办人凭网上预约记录或电话预约登记的身份证原件到相应分、县(市)车管所办理,跨属地管辖区域或无预约记录不予受理。
♢ 车管所第一分所(桥西区新华西路672号):办理新华区、桥西区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 车管所第二分所(裕华区南二环与东二环交口):办理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 各县(市)车管所:办理本县(市) 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为减少群众聚集和等候时间,以小时为单位限定预约数量,可通过微信预约,具体方法如下:
通过“石家庄交警”、“石家庄车驾管在线”微信公众号车驾管业务预约程序办理。
各分、县(市)车管所为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运输疫情防控物资、民生保障物资,城市运转物资的车辆和驾驶人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
自1月6日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15天,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告知。
市区主城区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循环化工园区大队除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审验教育业务外,其他车驾管业务暂停办理,一律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线上渠道办理。各交警大队在办理满分学习、审验教育业务时,根据本单位培训能力,合理确定培训人数,避免人员聚集。(高新区交警大队暂未办理车驾管业务)
1、现场办理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办理业务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4、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保持间隔1米以上距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就坐,防止交叉感染。业务办理完毕,请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不要聚集和逗留。
5、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6、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理场所。
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平安!
如有疑问,请拨打12123进行咨询。
2021年1月5日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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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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