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河北
责编:知河北
时间:2021-01-09 22:24:57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物资车辆
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三)
为做细做实防疫工作,有效阻断疫情蔓延渠道,保障藁城区企业和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确保运送物资车辆畅通,特此通告:
车辆可通行线路:藁城境内保留京港澳高速兴华路和石黄高速藁城西两个路口,运输车辆可以通行;国省干道保留307国道、衡井线栾城区交口,运输车辆可以通行。
生活物资输入运送: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到达检测检疫卡口(提供需求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卸货地点等信息,出示需求方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需求企事业单位的证明,需盖章;以上全部手续均可由司机通过微信传给卡口检查登记人员验证)—→卡口交通值班人员负责电话核实,核实登记后进行“四必查”(车必检查、人必测温、人必核查,人必验健康码),查验合格后,人员、车辆进行消杀—→到指定地点卸货—→卸货完成后(卸货期间车上人员禁止下车)—→对货物、车辆和人员全面消杀—→原人员、原车辆、原路线返回卡口—→进行“四必查”,查验正常后,由司机把两份证明交由登记人员留存,即企业单位需求纸质证明(进入时提供的电子版)和人员、货物已消杀及中途未下车证明(由需求单位提供纸质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杀—→离藁(滞留藁城时间不能超6小时,一旦超过禁止离藁)。
生产物资输入运送:物资运输车辆提供需求企业身份信息(需求企业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证明和疫情防控部门通行许可信息)—→检测检疫卡口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核实信息后—→通行卡口进行“四必查”(车必检查、人必测温、人必核查,人必验健康码),—→查验合格后,人员、车辆进行消杀—→到指定生产企业卸货—→卸货完成后(卸货期间车上人员禁止下车)—→企业对货物、车辆和人员全面消杀—→原人员、原车辆、原路线返回卡口—→进行“四必查”,查验正常后,由司机把两份证明交由登记人员留存,即企业单位需求纸质证明(进入时提供的电子版)和人员、货物已消杀及中途未下车证明(由需求单位提供纸质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杀—→离藁(滞留藁城时间不能超6小时,一旦超时禁止离藁)。
我区企业外销货物运送:司机(只允许外地司机、外来车辆进藁拉货)提供藁城企业相关信息(供货企业名称、货物种类数量、卸货地点等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证明)—→微信提供证明给卡口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核实后—→通行卡口进行“四必查”(车必检查、人必测温、人必核查,人必验健康码)—→查验合格后,人员、车辆进行消杀—→到指定生产企业拉货—→货物装载完成后(装货期间车上人员禁止下车)—→企业对货物、车辆和人员全面消杀—→原人员、原车辆、原路线返回卡口—→进行“四必查”,查验正常后,由司机把两份证明交由登记人员留存,即企业单位供货纸质证明(进入时提供的电子版)和人员、货物已消杀及中途未下车证明(由需求单位提供纸质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合格后,人员、车辆进行消杀—→离藁(滞留藁城时间不能超6小时,一旦超过禁止离藁)。
24小时咨询电话:0311—88358721
藁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关于有奖举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通告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证我区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对全辖区范围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实行有奖举报。
一、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辖区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报经区指挥部审批同意,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
二、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强制定点隔离14天,所发生费用一律全部自理。
三、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举报电话:0311-8816811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藁城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