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将于2026年1月正式实施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田默涵

时间:2025-12-16 20:22:48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王美中 田默涵)12月16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1月24日,衡水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衡水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办法》为全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提供标准化、规范化遵循,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制定旨在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省相关配套规定,固化衡水市立法工作有益经验,破解实践中立法流程不够细化、公众参与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

《办法》起草过程中,市司法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通过官网、公众号、“衡水市法治与民生”小程序等多渠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征集并全部采纳意见9条;组织政府法律顾问、高校专家等开展论证,辩证吸纳建设性建议,确保《办法》贴合实际、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办法》共7章47条,涵盖规章制定全流程,亮点突出:明确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穿立法全过程;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建立立项、起草、审查全流程筛查机制,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与质量监控;构建全流程规范化质量保障体系,对规章立项申请、送审程序、制定时限提出更高要求,确保立法质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明确除涉密项目外,所有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对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组织听证会,健全意见采纳反馈机制。

针对公众参与渠道、地方特色体现、立法意义等社会关切,发布会作出回应。公众可通过“衡水法治与民生”小程序、市司法局官网及公众号,或受邀参加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参与立法。《办法》通过严守立法权限底线、突出地方需求导向、聚焦生态保护、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小切口”立法,实现与上位法衔接、与本地发展适配的有机统一。

据悉,衡水市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出台18部地方性法规、5部政府规章,在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成效显著,成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要亮点。《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提升立法质量,推动政府立法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衔接。下一步,衡水市将开展立法“回头看”,对现行规章全面“体检”,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立法的良好氛围。

初审:张蕾

复审:戴敬书

终审: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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