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不服:以前驾驶员多少带点责任,现在怎么变了?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王悦

时间:2025-09-14 18:32

近日,上海

一起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的执法获得了全网赞扬

这是咋回事?


女子骑车横穿马路撞上汽车

反问“车主无责吗?”


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边转弯边横穿马路,与一辆慢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女子倒地受伤。



交警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这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机动车是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而且车速很慢,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应该让机动车。当时机动车已经刹车停下,是没有过错的。”


不料女子家属到来后,不服判决还质疑,“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交警回应称,“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评论区网友为交警的执法点赞


谁违规谁担责


道路行驶中,不少人因横穿马路、闯红灯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却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要求别人承担责任。


2020年,广西柳州,一位老人骑自行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自行车未按照红灯信号等候通行,强行穿过路口,撞上一辆小轿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城中大队依法认定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再次提醒,上路出行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不能因为自己是行人
或者非机动车就无视交通法规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王悦

责编|安倩

编审|赫振贤

监制|冯慧杰

终审|边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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