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找陪诊,首个国家标准来了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王悦

时间:2026-09-14 08:29:19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47801—2026),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陪同就医服务领域首项国家标准。陪同就医服务人员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一起来看——


1


谁可以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标准明确将服务提供者限定为“机构”,区别于志愿服务。


服务提供者:通过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获取收益的机构


服务对象:因行动、认知、地域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就医不便者,或追求更好就医体验的个人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的人员


2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有哪些要求?


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扰乱诊疗秩序,不误导服务对象,不干预医务人员的专业决策;


  • 参加岗前培训并考核通过;


  • 定期参加专项培训;


  • 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 具备同理心和人文关怀,能主动关怀服务对象身心状态;


  •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主选择权、决策权、个人习惯和民族习俗;


  • 良好的责任心意识和守时观念;


  • 心理素质好,善于自我调节情绪;


  • 保护患者信息和隐私。


应掌握以下专业知识:


  • 医疗场景常识

挂号流程、医院和科室布局、终端服务设备使用方法等。


  • 基本安全知识

医院应急疏散路线、常见突发意外(如摔倒、晕厥)的应对。


  • 其他满足陪同就医服务正常开展的专业知识


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 就医安排能力

就诊信息的梳理、就诊流程的安排等。


  • 协调与沟通能力

协助医患沟通、就诊信息的记录和转达等。


  • 情感支持能力

陪伴、倾听、回应、安抚等支持。


  • 应急能力


3


陪同就医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不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陪同人员应在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协助服务对象开展以下活动:


  • 领取预约号;


  • 代买或代取基础医疗用品;

轮椅、陪护床、一次性口罩等。


  • 引导服务对象至指定科室、检查室或治疗区域;


  • 预约检查、做检查准备;


  • 样本送检;


  • 领取药物和检查结果,必要时代发快递;


  • 记录医嘱;


  • 代取、复印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 办理出入院手续;


  • 办理缴费;


  • 生活辅助;

预定交通工具、餐饮,临时保管物品等。


  • 情感支持。


陪同人员不应开展以下服务:


  • 检查结果判读;


  • 参与医疗操作;


  • 提供医疗建议;


  • 代替服务对象或家属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


  • 调整用药方案;


  • 关键医疗信息的隐瞒、篡改和选择性传递;


  •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编辑|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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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谷林曼

监制|冯慧杰

终审|边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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