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王悦
时间:2024-06-20 08:15:48

目前,河北医保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不仅能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直系亲属,而且共济的资金还可以跨省使用,在全国也属领先地位。

今年4月份,唐山市参保人董女士因“阵发性心房颤动”在位于北京的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住院治疗。同为河北参保人的儿子小高,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为母亲“跨省”支付了医药费。小高说:“现在我个人账户里的钱都能共济给我妈用了,而且出了省也能用,真的很方便,给我们救了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二级调研员兰静介绍,为了把医保“家庭共济”这项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改革工作做实做好,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持续拓展共济范围、提高便捷程度。河北省在2023年率先实现省内异地家庭共济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省外就医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紧紧围绕让参保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持续发力,2024年3月在全国又率先实现家庭共济的资金跨省使用,既提升了参保人门诊保障水平,又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医保改革惠民红利。

据介绍,河北省内参保人到全国范围内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使用医保码或实体医保卡结算时,如参保人已经完成家庭成员关系绑定,系统会自动完成共济结算,无需咨询医院工作人员是否支持账户共济结算。需要注意的是:一次结算最多使用一名共济人的账户进行共济结算,如所有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均不足以支付本次结算,则参保人无法实现共济结算,需使用其他方式继续结算。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医保共济账户跨省结算77100笔,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支出3265.19万元。其中,门诊结算70285笔,个人账户共济支出1438.38万元;住院结算6815笔,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支出1826.80万元。
当然,在方便快捷享受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同时,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二级调研员兰静提醒,为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也为了您个人的健康,请您务必牢记: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家庭共济后,被共济人是不能使用共济人的医保卡看病就医的,只能使用自己的,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可以使用共济人个人账户的余额。
记者|河北台 张娜、邢台台 姚乐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