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苏红岩
时间:2022-04-13 22:25:18
冀时客户端报道(杜岩卿、王岩,通讯员王颖)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消费提示:
一、对电动自行车头盔销售、经营者的提示:
1、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必须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不销售无永久性标志、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头盔。
3、禁止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头盔产品的行为。
4、赠送的自行车头盔产品必须是合格的正规产品。
二、对广大电动车消费者的提示:
1、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要从从正规商超选购标识齐全的安全头盔。
2、选购时要仔细查看永久性标志、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
3、不购买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电动自行车头盔。
4、安全帽不能替代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帽主要保护的是头的顶部,针对高空坠落物。而头盔则是360度无死角的对头部的上、正、侧全方位的保护。)
5、购买电动车头盔产品时要向商家索证索票。
6、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4小时举报电话:12315,也请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