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颜力鸥
时间:2020-09-08 18:35:21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记者 高京原 通讯员 高峰)近日,保定公安交警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而经查询警方发现,驾驶人刘某于2020年7月17日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缓刑期间其再次醉驾,刘某真是摊上大事儿了!
日前,保定公安交警望都大队在腾龙桥东口开展严查酒驾违法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由东向西驶来,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随即执勤交警对驾驶人刘某进行酒精检测,现场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96mg/100ml,已涉嫌醉驾,当交警要求刘某出示驾驶证时,刘某拒不配合。
经执勤交警通过信息查询,发现刘某曾于2019年5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顺平县辖区发生伤人事故,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顺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依法对刘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判决。
随后,执勤交警带刘某到望都县中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检测结果为10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没想到刘某被法院判处才一个月,缓刑期间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将面临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