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服务保障措施答记者问

来源:保定日报

责编:张丽丽

时间:2020-09-19 09:19:57

       9月16日,保定市召开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打好复工复产争夺战新闻发布会,保定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服务保障措施答记者问。

  问: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在家中办理业务如果遇到困难怎么办?

  答:我们推行智能税务就是为了方便纳税人“非接触式”居家办税,每个县区局都设立了智能税务服务专线,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方式解答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为全省第一个试点单位,我们上线了“电子税务局云咨询平台”,通过视频连线方式,由税务人员远程辅导纳税人操作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解答过程更为直观具体。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设置,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线上办税服务。

  问:对一些距离主城区较远,对电脑使用不熟练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有哪些服务措施?

  答:为延伸办税服务触角,我们推进基层分局特别是主城区之外农村分局的智能化改造,通过在分局布放自助办税设备、设置智能办税服务室等措施,将分局升级为智能化“管理+服务”的工作单元,更好发挥对周边纳税人的辐射作用。同时,启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市局主管业务科室与基层分局、县区局业务股室与基层分局的在线“问诊”,有效提升与纳税人沟通联系、业务指导、解答咨询的及时性。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个分局设置智能办税服务区,有效满足周边近8000户纳税人的就近办税需求。随着智能税务建设不断深入推进,我们将对更多的农村税务分局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纳税人家门口的办税厅。

  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请问纳税信用修复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信用修复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信用修复的范围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四类直接判D级情形。

  纳税信用修复以失信行为纠正为前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信用修复条件是: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必须进行了补办;对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规定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方能申请;非正常户纳税人依法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方能申请修复。

  问:税务部门开展了线上企业微课,课程具体形式是怎样的,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听课?

  答:我们的网上纳税人学堂有直播、点播两种形式,最新出台的优惠政策,我们都会通过直播进行及时宣传辅导;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聘请专家老师录制精品课程,放在点播栏目供大家随时学习。同时,我们设有评论留言区,供大家与我们交流。

  每次课程上线前,我们都会通过钉钉、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群进行预告。已经加入“保定e税通”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可以直接进入纳税人学堂模块观看直播或往期课程回放。没加入平台的纳税人,课程预告里附有网页链接和二维码,开讲后,可以点击或扫码学习。(本报记者 李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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