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每年1亿元专项资金!保定市出台“19条措施”支持数据服务产业发展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于剑

时间:2022-01-07 14:58:14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高京原)为抢抓数据服务产业发展新机遇,推动数据服务产业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引擎,日前,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数据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围绕积极引进培育数据服务产业集群、设立专项资金、吸引企业落户、支持企业发展4个方面,提出19条硬措施,重点支持保定市主城区建设数据服务产业发展集聚区,打造“国家级数据服务产业基地”。

在引进和培育数据服务产业集群方面,《措施》突出吸引数据服务业务投放保定,引进数据安全、数据交易企业或分支机构。培育一批本地数据服务企业,鼓励本地企业转型,对接上游企业,形成有效订单,加快培育一批本土数据服务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和隐形冠军。

在设立数据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按照“市本级以奖励奖补为主,各区以支持扶持为主”原则,分清财政支付责任,加强项目评估评审,实现奖励当年兑现。设立市级数据服务产业专项资金每年1亿元,用于数据服务产业落地奖励以及园区、平台、人才支撑体系和配套研发体系建设。

在吸引数据服务企业落户方面,《措施》对落地奖励、减免办公用房租金等做出明确。其中,在保定市注册独立法人的数据服务类企业,自落地之日起3年内,本地数据服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年纳税额600万元以上,且经相关责任单位评估符合条件的,每实现1年,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连续实现3年,第三年再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保定市注册独立法人的数据服务类企业,落地3年内本地数据服务主营业务总收入累计达到3亿元以上、3年纳税额累计1800万元以上,且经相关责任单位评估符合条件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在保定市注册独立法人的数据服务企业,自落地之日起3年内,本地年工资支出6000万元以上、用工人数达1000人以上、在保缴纳社保人员占企业员工比例70%以上,且经相关责任单位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每实现1年,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连续实现3年,第三年再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在大力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将提供企业用工补助、技能培训补贴,通过鼓励校企合作、鼓励科技创新和标准创建、支持企业上市、支持数据服务产业发展试点示范、支持人才引进、提供落户及购房奖励、提供住房保障、落实人才公寓、做好子女义务教育保障等多角度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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