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新闻网
责编:苏红岩
时间:2021-12-02 12:09:26
土壤环境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关系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大计。土壤污染相比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综合性等特点,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最难攻克的敌人。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021年,我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不断加强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强化顶层设计,全方位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高点定位、系统谋划,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规划,科学编制《廊坊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统筹推进以土壤污染为重点的综合治理,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2021年相继制定出台了《廊坊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廊坊市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净土保卫战的重要环节,盯紧目标、抓牢任务。确定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上下联动、协作配合、一体作战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源头预防,彻底切断工业污染进入土壤的途径
强化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全面配合省技术单位推进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白酒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再生橡胶制造、生物药品制造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在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基础上,认真开展地块信息核实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源头管控地块土壤环境风险。
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按照“应纳尽纳、动态管控”的原则,更新完善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压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截至目前,2021年度5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和自行监测工作。
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排查。在“十三五”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基础上,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最新数据,进一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本地区涉重金属在产企业,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实施分类管控,全方位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
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水平。制定《廊坊市受污染耕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涉及的少量轻中度污染耕地通过采取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和土壤改良技术、生物类技术等措施,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钢铁、城镇集中区域危化品等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梳理腾退、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并建立工作台账,将符合条件的疑似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管。积极探索“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模式,防止污染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2021年,我市共有19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专家论证均无污染,并已移出调查名录地块清单。
深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做好建设用地和耕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工作,充分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确保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三河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地块,目前已完成治理修复并通过省厅评估验收,实现再开发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推动地膜科学使用与减量增效。进一步加强地膜新国标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使用0.01毫米标准地膜。同时,利用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地膜使用重点县开展地膜回收试点示范,在永清县建设5000亩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和机械化回收示范片区,支持企业回收加工废旧地膜1000吨。
强化统筹兼顾,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
我市强化地下水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全市地下水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1年,我市开展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编制了《廊坊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方案》,进一步夯实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快速提升我市在地下水方面的监管能力,为下一步廊坊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的依据。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规模与处理能力缺口。2021年,我市省定19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已全部完成。
“旱厕改造后,家里厕所干净又整洁。”今年,三河市新集镇行仁庄村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将家家户户的旱厕改成了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农村黑水通过统一拉运到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化再利用,更方便了百姓。
这是我市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一个缩影。我市制定印发《廊坊市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两年行动方案(2021-2022年)》,对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进行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部完成1263个村庄污水无害化处理任务,其中涉及1个村庄纳入了城镇污水处理管网、17个村庄完成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1245个村庄完成了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新增粪污无害化处理2030吨/日,受益人口约117万人。
此外,今年我市制定印发了《廊坊市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廊坊市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廊坊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按照“追本溯源、分类施策、不留盲区”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通过卫星遥感解译技术手段定期对疑似污染的农村水体进行排查,及时将有关问题进行交办。目前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已实现动态清零。
土壤环境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关系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大计。土壤污染相比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综合性等特点,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最难攻克的敌人。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021年,我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不断加强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强化顶层设计,全方位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高点定位、系统谋划,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规划,科学编制《廊坊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统筹推进以土壤污染为重点的综合治理,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2021年相继制定出台了《廊坊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廊坊市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净土保卫战的重要环节,盯紧目标、抓牢任务。确定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上下联动、协作配合、一体作战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源头预防,彻底切断工业污染进入土壤的途径
强化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全面配合省技术单位推进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白酒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再生橡胶制造、生物药品制造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在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基础上,认真开展地块信息核实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源头管控地块土壤环境风险。
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按照“应纳尽纳、动态管控”的原则,更新完善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压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截至目前,2021年度5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和自行监测工作。
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排查。在“十三五”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基础上,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最新数据,进一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本地区涉重金属在产企业,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实施分类管控,全方位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
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水平。制定《廊坊市受污染耕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涉及的少量轻中度污染耕地通过采取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和土壤改良技术、生物类技术等措施,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钢铁、城镇集中区域危化品等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梳理腾退、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并建立工作台账,将符合条件的疑似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管。积极探索“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模式,防止污染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2021年,我市共有19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专家论证均无污染,并已移出调查名录地块清单。
深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做好建设用地和耕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工作,充分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确保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三河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地块,目前已完成治理修复并通过省厅评估验收,实现再开发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推动地膜科学使用与减量增效。进一步加强地膜新国标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使用0.01毫米标准地膜。同时,利用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地膜使用重点县开展地膜回收试点示范,在永清县建设5000亩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和机械化回收示范片区,支持企业回收加工废旧地膜1000吨。
强化统筹兼顾,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
我市强化地下水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全市地下水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1年,我市开展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编制了《廊坊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方案》,进一步夯实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快速提升我市在地下水方面的监管能力,为下一步廊坊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的依据。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规模与处理能力缺口。2021年,我市省定19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已全部完成。
“旱厕改造后,家里厕所干净又整洁。”今年,三河市新集镇行仁庄村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将家家户户的旱厕改成了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农村黑水通过统一拉运到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化再利用,更方便了百姓。
这是我市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一个缩影。我市制定印发《廊坊市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两年行动方案(2021-2022年)》,对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进行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部完成1263个村庄污水无害化处理任务,其中涉及1个村庄纳入了城镇污水处理管网、17个村庄完成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1245个村庄完成了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新增粪污无害化处理2030吨/日,受益人口约117万人。
此外,今年我市制定印发了《廊坊市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廊坊市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廊坊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按照“追本溯源、分类施策、不留盲区”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通过卫星遥感解译技术手段定期对疑似污染的农村水体进行排查,及时将有关问题进行交办。目前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已实现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