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继续公开曝光三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案例100-102)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王岩

时间:2022-05-06 22:27:41

典型案例一〇〇

张某非法营运案

张某,身份证住址河南省通许县。2022年2月24日13时,当事人张某驾驶冀A75EQ3大众牌小型客车在解放南大街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二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有3名乘客,系从正定机场至市区,约定车费160元。

经调查,当事人张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典型案例一〇一

王某某非法营运案

王某某,身份证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2022年2月25日12时10分,当事人王某某驾驶冀A127AV捷达牌小型客车在南二环师范大学门口涉嫌非法营运,被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二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有2名乘客,约定到达目的地河北师范大学门口支付车费30元。

经调查,当事人王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典型案例一〇二

赵某某非法营运案

赵某某,身份证住址石家庄市高邑县。2022年3月23日18时,当事人赵某某驾驶冀AE67F4大众牌小型客车在南王地铁口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三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有2名乘客,系从石家庄市前往邢台市,约定支付车费150元。

经调查,当事人赵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杜岩卿、王岩,通讯员王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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