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 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高质量发展】《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崔晓锋

时间:2022-05-29 19:26:10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河北数字经济发展有法可依。

《条例》共九章81条,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等方面作出规范。

针对我省存在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小、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较低等情况,《条例》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的重点,规定推动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优势行业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马桂旺:

明确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要求,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实行"互联网+绿色制造",加快传统能源和新型能源生产的数字化改造。

为推动数字经济统筹共建,《条例》规定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建设,明确一数一源、标准统一,不得重复收集数据的原则;并对公共数据共享、回流及开放进行规范。同时要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数字设施一体化,制定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数字技术困难群体在出行、就医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在立法保障下,我省还将支持智慧销售、无人配送、数字田园等未来数字经济新业态。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马桂旺:

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智能经济发展,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公共数据向基层共享应用,加快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条例》还首次在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中专设了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一章,立足河北"三区一基地"建设功能定位,推动三地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协同发展,推动雄安新区先行先试,辐射带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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