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评职称的人注意!这些新变化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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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8 03:41:53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人才评价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为人才减负,为创新松绑。

注重同行评议

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我国在人才评价方面将大力改革。

人才评价方面:

1、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

2、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3、在对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的评价中,SCI(科学引文索引)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

4、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

5、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

职称评定方面:

1、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要求,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2、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选择部分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试点开展临床医生科研评价改革工作。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监督和学术诚信方面:

1、建立学术期刊预警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的信息沟通,自觉接受监督。

2、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完善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制度。建设完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系统,对纳入系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

这次改革目的是为了给科技人才减负,为创新松绑,真正把科技创新的引擎全速发动起来,努力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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